近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24-2026年度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我校成功入选。这是我校继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能效领跑者”“全国水效领跑者”之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称号。
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的评选,旨在聚焦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围绕适合公共机构场景的用能系统电气化等5个技术方向,遴选一批体制机制系统完备、应用技术先进适用、低碳运行效果显著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按照“聚焦重点、因地制宜、同类最优”的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线上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251个单位为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山东省共有10家单位入选,仅3所高校获此殊荣。
近年来,学校深入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优化能源结构,积极进行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先后采取利用浅层地热、空气源、污水源、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回用、垃圾分类、余热回收等一系列措施,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持续提升校园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能耗和碳排放,节约了能源经费。通过可再生能源利用,学校每年降低能耗2000余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000余吨。2023年学校碳排放总量47368吨二氧化碳,环比下降1.9%。
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推进能源管理平台迭代升级,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和节水节能工作开展,加快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形成绿色低碳的教学科研生活方式,发挥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