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23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各招生学校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的学生,在7月28日至8月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s://zzzs.nxeduyun.com)”填报志愿。
录入学生成绩数据
7月27日24:00前,五个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含应届毕业未参加中考学生,成绩可统计为“0”)录入“招生管理平台”,同时做好数据备份。
学生填报志愿
7月28日至8月1日18:00,初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中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各级教育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同期完成教育扶贫专项计划报名资格线上审核工作,各初中学校校长、班主任做好中职招生宣传和指导学生志愿填报工作。
面试和加试
需面试、加试的招生学校(原则上为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大类五年一贯制专业),于7月28日前在“招生管理平台”公布面试加试《实施方案》,8月2日至4日组织面试和加试,8月4日前将面试或加试成绩录入“招生管理平台”,成绩模板在平台自行下载。
集中录取
8月5日至8月9日,具体时间安排以招生管理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补录
8月12日前,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和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录取情况,通过“招生管理平台”公布补录招生计划。8月13日至17日,各市、县(区)教育局组织未被录取学生填报补录志愿,8月18日至19日组织网上补录。
注册入学
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往届学生、区外学生及其他群体按照招生管理办法,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学生通过管理平台注册入学,注册入学起止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10日。未通过“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安排注册入学。
中等职业教育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招生学校——
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在招生期间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要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规范招生秩序,统一招生宣传,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等方式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招生学校未经备案巧立名目额外组织学生面试加试私下招生。未通过“招生管理平台”招录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切实维护好健康有序的招生环境。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对违规招生问题的投诉。
要利用好现代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纠正和澄清。
要做好招生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服务好学生成长成才,组织好政策宣讲、家长咨询等。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面试加试,做好招生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