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5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例行政策吹风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面,着力实现“三个提高”。
一是提高覆盖范围,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第一个全覆盖是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第二个全覆盖是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全覆盖。第三个全覆盖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是提高精准水平,建立跨部门信息比对机制,将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孤儿、残疾等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特殊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三是提高资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要求,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各学段资助标准。据初步统计,2022年,全国累计资助金额达2922.73亿元,总计资助学生达到1.61亿人次。
在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方面,坚决守住“两个底线”。一是守住不辍学底线。定期开展学籍系统信息与人口库信息比对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找准学生辍学原因,加大帮扶救助力度,确保辍学学生找得到、劝得回、留得住。二是守住特殊群体特殊关爱底线。针对特殊群体中残疾学生就学保障问题,组织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更多残疾儿童纳入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并将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7000元,这是普通学生的7~10倍,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6%。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协作,扎实做好教育救助工作。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水平。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社会救助数据和学生资助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机制,努力做到及时资助、精准资助。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特殊群体的入学保障水平。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推动同城同待遇。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推进教育关爱精准化、制度化;做好特困学生救助供养,保障他们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