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机构:
四川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院校投档后,尚有2所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8日16:00-20:00.
(二)征集对象
本次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中,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全省本科第二批次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合格未录取文科考生(限男性考生),且参加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全省本科第一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理科考生。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设2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https://zj.scee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
(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sceca.cn 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投档办法
本次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应重新登录,查看确认自己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3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未完成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