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快讯 > 正文

鲁东大学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03-24 10:08:44 | 鲁东大学 |

  鲁 东 大 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 学[2022]3号)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审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指导、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须自觉回避。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或书记)担任,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各学院按学科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秘书组成,组长一般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含英语听说测试人员) ,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须自觉回避。复试小组的 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
  (三)各招生学院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 2人。
  二、工作要求
  (一)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各招生学院须选派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正 式在职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并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训, 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提高工作人员科学规范识才选才的能 力。
  (三)各招生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复试办法等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 写出评语, 提出建议录取或不予录取的意见,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要留有完整的复试记录,各招生学院要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加试、笔试和面试), 音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刻盘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存放保密室三年以上。
  (五)各招生学院须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认真检查。核查无误的复试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数 据一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工作
  (一)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以下简称“国家线”) ,我校分数线执 行一区A 类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 上线数较多的专业领域在国家线基础上适当上调复试分数要求,各专业领域分数线及第一志愿复试考生 名单另行通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 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下降10 分、单科不限执行。复试考生名单从上线考生中按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 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不高于160%。
  (二)资格审核及加分政策
  研究生院负责考生报考及享受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工作。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核查通过后参加复试。经查实不符合报 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何时,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 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 初试 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考生, 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初试成绩公 告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通过后, 方可予以加分, 逾期未申请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 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组织方式
  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调剂志愿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开始前, 各招生学院要安排专人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学生证、成绩单、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严防替考。
  2.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含英语听说测试)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 、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各学院组织,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纪律性(遵纪守法) 、心理健康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 动、志愿服务等) 、事业心、责任感、诚信及求学态度等方面。复试小组要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的鉴定意见,直接了解考生的各 方面情况,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等全面考查,要重视考察 考生的求学愿望及诚信情况, 将诚信考核贯穿整个复试录取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招生学院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 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笔试: 由各学院组织, 考查科目及范围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各专业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命制题目、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 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笔试满分为 50 分,其他专业笔试满分为 100 分,专业笔试不设合格线。
  专业面试: 由各学院组织, 内容主要包括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考察考生的创新意识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了解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及成绩(面试时须查看考生大学阶段成绩单)、工作业绩和科研情况等;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学习必需的英语运用水平、口语表达能力等。各专业面试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仅限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 内容以复试参考书目为准,试卷满分为50分,不设合格线。
  加试: 由各学院组织, 同等学力考生(以高职高专或者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除外) ,加试科目及考查范围名称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考核方式和要求同专业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每门满分均为 100分, 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我校第一批复试拟于3月底左右进行,第二批复试视调剂工作及第一批复试进展情况确定, 具体时间安排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流程如下:
  1.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 发布复试通知,考生考试期间须保持网络和电话通畅。
  3.学校负责各招生学院复试办法的审核和发布工作,各招生学院专业复试小组制定本专业具体的复试办法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核 后于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4.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5.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提供的复试名单提前联系考生,告知具体的复试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
  6.各专业复试小组在规定的时间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工作,做好成绩评判、复试记录、结果上报等工作。
  (五)体检
  考生体检由研究生院和校医院于拟录取工作完成后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和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四、 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志愿线上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可以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须双过线, 即必须同时达到 一志愿报考专业及拟调入专业领域的教育部规定的 A 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2.调入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生源(一级学科内) 确系困难的专业,可接收本学科门类内相近的其他一级学科的考生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当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须涵盖调入专业的所有全
  国统一命题科目 [全国统一命题数学(一)、 (二)、 (三)之间和英语 (一)、 (二)之间限依次顺调]。
  4.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要符合教育部关于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条件, 即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分数须达到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要求。
  6.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且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 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研究生院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差额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调剂名额,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上发布调剂信息。考生通过系统填报志愿后, 研究生院负责及时将初选合格考生数据转发给相关招生学院。
  2.招生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负责筛选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院, 由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我校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须在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复试结果, 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 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办法及考生排名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法为:
  1.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初试总分 300 分专业)
  总成绩(满分 500 分)=初试成绩(满分 300 分)× 1 +复试成绩(满 分 200 分)
  其中复试成绩计算方格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 50 分)+思想政 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 50 分)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其中专 业测试 80 分,英语听说测试 20 分)
  2.其他专业(初试满分 500 分专业)
  总成绩(满分 500 分)=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0.6+复试成绩 (满分 200 分)
  其中复试成绩计算方格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面 试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测试 80 分,英语听说测试 20 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 再依次比较复试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 成绩高者居前。
  六、相关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1.各招生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要求, 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小组成员不得私自与考生单独接触,不准泄漏复试试题内容,不准暗示考生如何回答问题,不准透露考生的复试评语等情况。对违反纪律者, 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复议制度
  1.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有关规定, 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 面负责。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复试录取期间, 学校将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 由校领导任组长, 研究生院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公室)组成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本专业复试办法组织复试 工作。各学院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复试工作期间,学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如申请复议,投诉人、申诉人须提交署本人姓名的材料, 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对投诉人或申诉人姓名保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 经调查属实的, 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电话 0535-6681458;电子邮箱 yzb@ldu.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 0535-6013032 ;电子邮箱 xfjb@ldu.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各复试小组要按照学校要求制订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七、其他事宜
  (一) 考生的复试专业(领域)一律按学校下发的数据为准。未经研究生院批准,各招生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
  (二)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一经查实, 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必须能够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否则不予录取,拟录取定向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所在专业提交《鲁东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申请表》,录取类别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
  (四)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 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 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考生所属学院(具体收件地址将在录取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发布 )。
  (五)录取考生入学后, 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各招生学院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 3 天开展健康监测。考前 3 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招生学院;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 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研究生考试

今日TOP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