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结合我区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我办制定了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类专业《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说明(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从2024年起实行。
以上文件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命题”栏目查阅下载。请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所属各高中和有关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