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
来源:山东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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