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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音乐类、舞蹈类和播音类等专业统考面试流程解读

2022-12-15 11:24:22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和播音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面试环节即将开始,为帮助考生以轻松的心态参加考试,我们为考生详细介绍一下艺考面试的流程。
 
  艺术类面试的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区、检录区、若干面试考场、视频监控室等。考试期间考试区域全程启用了通讯屏蔽设备并安装有高清摄像头,实行全方位监控、全程录像。视频监控室安排人员即时巡查考场及考试区域的情况。考试区域只设一个考生入口和一个考生出口,评委和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入口进入考试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进入考试区域时,要将手机、摄影摄像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全部上交。每半天开考前,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上交手机等无关物品后,再通过现场抽签随机确定每个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考场安排。
 
  下面我们来看看考生面试流程:
 
  第一步:安检入场。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证明等,按照专业考试证上规定的时间赶往考试大楼面试检录入口处排队,经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和身份核验后,才能进入检录区。需要注意的是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是不允许带入考试区域的。
 
  第二步:考生检录。工作人员查验考生专业考试证、身份证等考试证件,通过计算机读取身份证信息后、随机分配考场并当场打印考试检录单。
 
  第三步:排队候考。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到达检录单上指定的考场外,排队候考和核验身份。
 
  第四步:领取考试流水号。工作人员扫描检录单上的考生信息条码后,计算机再随机产生考生本场面试的流水号,考生领取流水号后随即进入考场准备面试。
 
  第五步:考生面试。面试时考生只能报告自己的流水号,面试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其中播音类抽取试题回答的环节,考生须从面试题中随机抽取一题,每题一式两份,考生和评委各持一份,考生报告所抽试题并按题目要求作答。
 
  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面试时,每半天安排有两个面试单元,考生须按照专业考试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试区域,完成面试后才允许离开考试区域,迟到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时,评委之间物理隔离,使用电子打分器独立打分并当场亮分。
 
  第六步:面试结束。考生每完成一项面试,工作人员在考试检录单上加盖“已考”印章。考生完成所有面试项目后,将盖有印章的考试检录单交给出口处的工作人员,离开考试区域,整个面试结束。
 
  以上考试流程、考试要求以及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面试考生守则(附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知悉。
 
  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艺考不易,考生加油!
 
  祝每一位考生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附: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面试考生守则
 
 
  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面试考生守则
 
  1.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带校徽、手表等参加面试。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赴考点途中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要全程佩戴好口罩(身份核验和面试时除外),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考生不得使用电动或智能口罩。
 
  2.考试当天须测量体温且要求健康码为绿码,入场前提供考试当天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截图彩色打印)以及《2023年艺术统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才能参加考试。
 
  3.考生须在安排的单元时间参加面试,提前30分钟候考检录,未按规定时间检录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证明,经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检查、身份核验后,才能进入考试区域候考。考生面试时不得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完成全部面试考试科目后,才能离开考试区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区、检录区、考场和考试期间专用的卫生间,下同),只能携带考试证件、黑色签字笔、乐器、道具、曲谱等规定的考试用具,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试区域。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试区域属于考试作弊行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属于考试违纪行为。考点不提供手机存放管理服务,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试区域,一旦在考试区域内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一律按作弊处理。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弹唱,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
 
  7.考生面试时,考生只能报自己的流水号,不能报自己的姓名和学校,也不得介绍姓名和学校,不得携带证明或暗示自己身份的奖状、作品或是其他文字材料,不得朗读暗示自己身份的作品,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8.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9.播音类、舞蹈类和表演类(服装表演)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证》要求着装,否则视为“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
 
  10.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戏剧表演)和摄影摄像类专业面试时,每半天安排有两个面试单元,考生须按照专业考试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试区域,未按规定时间检录和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11.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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