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服装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即将开始,欢迎全省服装类考生来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参加专业统考,为方便考生熟悉考试安排情况,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疫情防控
请全体服装类考生,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https://www.hneeb.cn/hnxxg/741/742/content_3752.html)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考试准备工作,按时参考。
二、考生须知
服装类专业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7日在湖南师范大学考点统一进行,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12月2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考生须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
三、考室安排
服装类专业考试,服装纸样设计和服装设计考室设湖南师范大学至善楼和格物楼,服装工艺考试考室设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服装楼。
四、考试安排
五、笔试科目(服装纸样设计和服装设计)考室安排表
六、笔试科目(服装纸样设计和服装设计)考室分布图
七、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服装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戴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体温正常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考生赴考点途中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要全程佩戴好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考生佩戴的口罩只能是普通医用口罩,不得使用电动或智能口罩。
2.考生考前3天内完成2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考试当天须测量体温且要求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入场前提供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截图彩色打印)以及《2023年艺术统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
3.考生须于开考前35分钟到达考室前门入口处,凭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证明等自觉接受监考员的检查,检查时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摘下口罩核实身份,核实后佩戴好口罩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摆放好画板(或画夹)、小画架,并将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夹在画板(画夹、小画架)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4.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5.进入考室,只能携带规定的用具。具体规定如下:服装纸样设计考试考生须自带铅笔(HB、4B),比例尺、曲线板、无缝套普通橡皮、直尺、黑色签字笔、小剪刀、铅笔刀、透明胶带和四开画板;服装设计考试考生须自带绘画颜料、调色盒、水桶、画板、绘画笔、铅笔、尺子、无缝套普通橡皮等绘画工具(水彩、水粉、彩色铅笔不限);服装工艺考试考生须自带黑色签字笔、铅笔、大小剪刀、厘米尺、锥子、画粉。其他任何物品(含各类有图像和图案的纸张、资料)不准带入考室。考生携带的画板(画夹)等必须干净且无任图案、图形等痕迹。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以及智能穿戴设备等进入考室属于考试作弊行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摄影摄像设备、计时工具、电动橡皮擦等)进入考室属于考试违纪行为。考点不提供手机存放管理服务,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室,一旦在考室内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不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处理。
6.每科开考后,按要求将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7.考生领到试题和答卷(画纸)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和试卷(画纸)确认无误后,考生在开始作画前,要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专业考号,凡姓名和专业考号漏填、错填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终了铃响后,继续作答或作画(含书写姓名、专业考号等)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8. 在开始作答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考生号(专业考号),凡姓名和考生号(专业考号)漏填、错填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9.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试卷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等。违者将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10.禁用电动橡皮,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画具作画,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
11.开考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作答(作画)。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考室续考,交卷后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12.考生接受安检进入考室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室,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得更换座位,不得在考室内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剪裁用品等。
13.考试终了铃响,考生须根据统一指令起立,立即停止作答(作画),待监考员收回试题和试卷整理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室。考生不得将试题、试卷带出考室。考生不得对试题和试卷拍照,否则以考试作弊处理。
14.服装工艺考试安排,由考点另行公布,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候考,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得进入候考室。
15.在考试中用完的洗笔水不得泼洒在走廊和楼梯间,必须倒入卫生间的污水池内。
16.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八、考点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