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关内容已以问题解答形式录入“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考生在报名过程如有疑问可登录平台检索关键词查询了解。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相关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
(1)符合以下情形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中职教育等),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不得报考。
二、时间安排
(一)注册时间:12月5日10:00起。
(二)报名时间:12月9日8:00至12日12:00。
(三)审核时间:12月9日8:00至13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2月13日17:00)。
(四)交费时间:12月9日8:00至14日24:00。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0日。
(六)考试时间:2023年1月7日至8日(个别考区可能要增加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七)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3月1日起。
三、报名须知
(一)注册。
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注册时间为12月5日10:00起。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同)“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除了直接输入网址,还有2种登录方式:
1.从“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https://www.neea.edu.cn)“考试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登录。
2.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登录。
(二)报名。
所有考生须于12月9日8:00至12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正确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进行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交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三)考区设置。
面试在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更改。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交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和交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五)问题解答。
报名过程有关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1;如需咨询请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面试科目和代码见附件3。
四、考试事项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月3日至10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防疫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4)、《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资料下载”查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 “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或者直接使用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
(四)考核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计算机的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由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面试方式。
除了抽题和备课环节,其他规定程序与以上考核方式相同。各考区在抽题和备课环节的要求如下:
钦州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2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5份。
来宾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3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崇左考区:考生自备试讲教材,考试时由抽题员从考生提供的教材中指定相关章节进行现场备课后试讲,无需提供教材复印件。
除钦州、来宾和崇左外的其他考区:考生须自行确定试讲内容,预先备课,做好教案,考试当天直接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2023年3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可于3月16日起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三)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2.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3.面试科目和代码
4.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
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流程。
(二)浏览器选择。
考生报名使用的电脑浏览器,可选择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QQ浏览器(内核模式请选择“总是使用IE内核”)、IE系列浏览器(版本需为IE10以上)。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进行下一个人的报名。
(三)注册。
在我区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报名,其他考生须重新进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面试报名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已经通过笔试科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完成面试报名。无法完成面试报名一般都是姓名信息不符,常见2种情况如下:
1.考生在通过笔试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未申请修改笔试成绩姓名。
2.考生可能在笔试报名注册时误输了姓名的相似字(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导致笔试科目成绩的姓名是错误的。
以上情况的处理办法请考生查阅附件1的二、常见问题解答(三)姓名变更或有误。
(五)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
(六)居住证。
考生如非广西户籍、非广西高校的在校生,但要在广西报名的,须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尚在办理而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或仅取得《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的均不符合报名条件。无居住证的请在“有无居住证”选项选择“无”。
(七)是否在校生。
1.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应选择“是”,并按照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学校名称”填写就读学校的规范全称,“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选择“其他”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
2.其他已毕业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应选择“否”,并按照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填写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毕业学校名称”可填写毕业时的学校名称,也可以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全称(建议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名称)。
(八)科目选择。
“科目选择”栏显示的科目即为可报考的科目,一次只能选择一门报考,考生须谨慎选择考试科目,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更改。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为广西自命题科目,笔试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合格的考生,即可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科目。
(九)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和电话告知。系统审核时将考生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与我区政务大数据进行对比,正常情况下报名系统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系统自行关注和查看。审核时限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超过48小时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可联系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考生应在“面试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状态为“待审核”为未进行审核,“待支付”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为未通过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并完成交费仅表示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是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其他条件请考生自行查询了解。
(十)审核未通过须重新报名。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仔细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按要求正确填写,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才表示重新提交成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十一)交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前请先核对报考的信息是否有误,完成交费后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试科目和考区。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十二)发票申领。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要考试费发票的,需在当次考试结束1周后的1个月内,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开票信息申请”(
https://bill.gxeea.cn:8089/rikimaru/externalSystem/teacherInterview
)填写有关信息申领。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登录时提示未注册。
可能是考生输入的身份证号码与注册时输入的不一致,或是登录前尚未进行注册(在我区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除外)。
(二)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
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本次报名期间,考生已经注册。这种情况考生可直接选择“广西”端登录,如忘记密码,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等方式自助找回。二是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进行注册,造成信息混乱,这种情况须与考区主管单位联系解决。
(三)姓名变更或有误。
考生如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更改了姓名,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于12月7日17:00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因个人填报错误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户口本或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他更名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
(四)审核通过后无法交费。
可能是电脑浏览器或网速的原因,考生可更换电脑浏览器,或避开网络繁忙时段进行交费。如还不能解决请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五)重复交费。
重复交费的金额将在报考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一般退回第二次交费的金额,请考生注意查收。
(六)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1.照片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尽量较少使用软件修饰。
照片审核不通过常见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面部修饰过多等。
2.学历不符合。
考生应具备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常见学历不符合的原因有:
(1)只具备中职学历的考生报名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外的类别。
(2)“学习形式”和“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
(3)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取得毕业证时间较早等情况,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
考生如为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以及毕业后更改过姓名等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的,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3.年级不符合。
年级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有:非全日制在校生在“是否在校生”选择“是”;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年级;学校名称填写错误;考生为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考生的姓名与学籍网登记的姓名不一致;学籍网登记信息有误等。
考生如有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或修改了姓名等原因在学籍网查不到考生信息、学籍网信息与本人报名信息不符等情况,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
研究生和本科第二学位在读的考生,如具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可按非在校生身份报考,对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无影响。
4.无广西户籍或居住证。
非广西高校在读的考生,要在广西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正在办理但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因报名审核使用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错误等情况,考生如确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但审核未通过,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进行预审。
(七)非师范生报考问题。
非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
(八)复习资料问题。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考试承办机构也不举办培训,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资料下载”查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附件2
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 |
主管单位 |
详细地址 |
咨询电话 |
南宁 |
南宁市教育局 教师培训中心 |
南宁市民乐路4-1号 |
0771-2814310 0771-2801203 |
柳州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柳州市社湾路30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D区行健楼2楼 |
0772-3156275 |
桂林 |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
桂林市解放东路6号 |
0773-2881993 |
梧州 |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
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 |
0774-3825068 |
北海 |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
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504室 |
0779-3200219 |
防城港 |
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 |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 |
0770-2883842 |
钦州 |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
钦州市钦南区新兴街26号 |
0777-2839151 |
贵港 |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内 |
0775-4573863 |
玉林 |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
玉林市香莞路11号三楼 |
0775-2685211 |
百色 |
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 |
0776-2853268 |
贺州 |
贺州市教育局 |
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贺州市教育局 |
0774-5139519 0774-5139579 |
河池 |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 河池高级中学科教楼5楼 |
0778-2185005 |
来宾 |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
来宾市兴宾区华侨大道505号 |
0772-4225317 |
崇左 |
崇左市教育局人教科 |
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 |
0771-7832581 |
附件3
面试科目和代码
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代码 |
备注 |
(一) |
幼儿园 |
||
1 |
幼儿园 |
141 |
|
(二) |
小学 |
||
1 |
小学语文 |
241 |
|
2 |
小学英语 |
242 |
|
3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243 |
|
4 |
小学数学 |
244 |
|
5 |
小学科学 |
245 |
|
6 |
小学音乐 |
246 |
|
7 |
小学体育 |
247 |
|
8 |
小学美术 |
248 |
|
9 |
小学信息技术 |
249 |
广西自命题科目 |
10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50 |
广西自命题科目 |
11 |
小学全科 |
251 |
广西自命题科目 |
12 |
小学特殊教育 |
252 |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
(三) |
初中 |
||
1 |
语文(初级中学) |
343 |
|
2 |
数学(初级中学) |
344 |
|
3 |
英语(初级中学) |
345 |
|
4 |
日语(初级中学) |
345A |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
5 |
俄语(初级中学) |
345B |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
6 |
物理(初级中学) |
346 |
|
7 |
化学(初级中学) |
347 |
|
8 |
生物(初级中学) |
348 |
|
9 |
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
349 |
|
10 |
历史(初级中学) |
350 |
|
11 |
地理(初级中学) |
351 |
|
12 |
音乐(初级中学) |
352 |
|
13 |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
353 |
|
14 |
美术(初级中学) |
354 |
|
15 |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
355 |
|
16 |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
356 |
|
17 |
科学(初级中学) |
357 |
|
18 |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
359 |
广西自命题科目 |
19 |
特殊教育(初级中学) |
360 |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
(四) |
高中 |
||
1 |
语文(高级中学) |
443 |
|
2 |
数学(高级中学) |
444 |
|
3 |
英语(高级中学) |
445 |
|
4 |
日语(高级中学) |
445A |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
5 |
俄语(高级中学) |
445B |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
6 |
物理(高级中学) |
446 |
|
7 |
化学(高级中学) |
447 |
|
8 |
生物(高级中学) |
448 |
|
9 |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
449 |
|
10 |
历史(高级中学) |
450 |
|
11 |
地理(高级中学) |
451 |
|
12 |
音乐(高级中学) |
452 |
|
13 |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
453 |
|
14 |
美术(高级中学) |
454 |
|
15 |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
455 |
|
16 |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
458 |
|
17 |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
459 |
广西自命题科目 |
18 |
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
460 |
广西自命题科目 (仅南宁考区开考) |
附件4
考场规则
一、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持有《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如考生未按时到达,因此耽误的备课时间不予补足,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可携带试讲的教材和教案)、具有无线接收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入场时,应遵守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