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公布成绩之日起60天内,申请成绩复核。
复核办法:1.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首页的“办证指南—自学考试办证”栏目下载、填写《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和《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考生也可直接将材料邮寄至广西南宁市柳园路6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公楼一楼106办公室,收件人为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联系电话为0771-5390950、5337455。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在材料收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