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全文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引导河南省加快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助力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相关工作取得有效成效。
一、积极支持河南省设立高等学校
一是支持河南省优化本科高等学校结构。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高校设置工作作出了部署,明确提出要引导普通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新建、分立、资源整合等方式,设置质量高、特色强、规模适度的普通本科高校。2021年,河南省提出了通过新建、分立、整合资源等方式设立理工、工程技术等类型本科学校。“十四五”时期,教育部将支持河南省按照标准推进拟设置高校的建设发展,按程序审议高校设置事项,支持河南省优化高等学校结构。
二是支持河南省设置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意见》提出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十四五”时期,教育部将积极支持河南省教育部门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把质量关筹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对于达到标准、符合条件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事项,教育部将按照高校设置程序予以审议批准。
三是支持河南省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在研究编制“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时,河南省提出了新设高职高专学校事项。根据《高等教育法》等高校设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职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复设立,教育部备案。河南省批复设立高职高专学校后,教育部将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备案。
二、支持河南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办学水平
一是支持河南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三五”以来,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100所左右中西部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聚焦人才培养,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用“硬件”建设支撑“软件”改革,其中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新乡医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等7所高校被纳入支持范围。
二是支持河南省“双一流”建设。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河南省共有河南大学、郑州大学等2所高校的生物学、化学等4个学科入选。
三、支持河南高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郑州大学领导班子建设。2018年,教育部启动部省合建工作,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部省合建”郑州大学的协议》,其中明确“落实《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和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郑州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由河南省任命,人选事先同教育部商榷。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照直属高校领导干部任职标准配备”。近年来,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郑州大学等在豫高校发展建设,先后配合河南省委组织部做好郑州大学前任党委书记宋争辉、现任校长李蓬等领导人员选任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合建高校班子建设。
二是大力支持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奖励计划”,坚持向包括河南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倾斜,通过放宽特聘教授申报年龄限制、同等条件倾斜支持等举措,增加中西部高校高层次人才入选几率。鼓励东部发达地区高层次人才到河南等中西部省份服务,持续加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中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安排河南省干部人才到教育部直属系统挂职锻炼。落实部省联席会议精神,支持河南省属高校优秀人才到部属高校挂职锻炼,安排河南省教育厅干部到部机关跟岗学习。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教育部将加强指导,引导河南省建设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主动对接服务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全面提升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培养能力。支持河南省政府加大对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的力度,统筹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坚持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尽快提高整体发展和建设水平。
二是继续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配合河南省委组织部做好有关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包括河南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流动,支持河南省干部人才到教育部直属机关、直属高校挂职锻炼,为河南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