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注册:12月5日起。在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网上报名:12月9日—12日,12日截至16时。
3.审核时间:12月10日—13日,13日截至16时。
注:12日16时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13日16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
4.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至12月14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5元。
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信息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为考生服务,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注: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审核状态,如信息有误,请及时更改;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如考生2022年下半年笔试报名期间注册的户籍、居住证信息有变更,请先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后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正,再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院校所在地的师范生考区为应试考区。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本次不再单设新增科目考区。
5.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6.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合理选择面试考区。
7.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在考试前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于12月31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应试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应试承诺书》。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应试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四、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其他
(一)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各类别笔试和面试科目对应要求见附件3。
(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见附件4)执行。
(三)考生可于2023年1月3日起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1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四)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方式: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②电子邮箱:ntce@mail.neea.edu.cn。③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